法律咨询热线:18980058693
首页
律师简介
涉外婚姻
离婚起诉书
子女血亲
婚姻纠纷
财产分割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子女抚养

涉外婚姻离婚起诉书子女血亲婚姻纠纷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婚前教育继承法婚姻动态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18980058693
联系人:王定刚
四川 成都

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

添加时间:2018年6月27日   来源: 四川成都专业婚姻家庭继承财产分割纠纷律师     http://www.schyccls.cn/
  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

  甲方:***,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乙方:****,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甲方与乙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所生女儿**的抚养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照执行此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某某(非婚生)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甲方某某某,

  二、乙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一次性支付甲方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总计人民币叁拾万元(30万元)。

  三、甲、乙双方同意:对女儿**在未成年期间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赔偿,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对女儿**享有探望权。

  五、乙方付清约定费用后跟甲方以及女儿**的抚养、教育、上报户口等再无任何关系,也无须承担女儿**的任何费用,甲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支付任何费用。若甲方违约,则甲方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同时终止对女儿**的抚养权。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自留存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中的抚养费问题。根据《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可见,孩子虽然是非婚所生,但是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父母对非婚生子女同样负有抚养义务,作为孩子的生父张某必须支付抚养费。  /info/hunyin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四川成都专业婚姻家庭继承财产分割纠纷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3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980058693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