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定刚律师,四川成都专业婚姻家庭继承财产分割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随着世界各国交往频繁,从经济往来到跨越国界结婚,已经不再是什么出奇的事了。有些人在出国留学、工作期间,跟外国人确定婚姻关系后,就直接在在外国登记结婚,等拿到结婚合法证件后,又担心国内无法发挥法律效力。
按规定,作为中国内地居民,在国外办理符合当地婚姻法律规定的要求结婚登记的,只要不违反中国相应的婚姻法律,中国都将承认其法律效力。
具体而言,就是无论是在美国、欧洲还是澳洲,只要按当地法律注册结婚,中国都将承认已结成婚姻关系。不过登记后要在国内取得法律效力,必须履行一定的认证和公证程序。
而之所以要履行认证和公证程序,是因为在中国,结婚后新人遇到涉及夫妻双方的相关法律事务,比如买卖房产、处理夫妻共有财产、办理小孩的生育手续等,都需要向相关部门出示两人的结婚证明。如果这些部门无法识别国外结婚证的的真伪和效力,那么将难以办理以上事务。
因此,在国外结婚登记的,必须要经过当地及中国使领馆办理相应的公证和领事认证。
最后,在外国与外国人登记结婚后,今后产生的夫妻问题都将带有涉外因素,因此一旦回到中国,为避免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最终无法实现自己的权利,一定要及时做好认证与公证。如果还涉及到其他问题的,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通讯日益发达,人们的交际范围在不断的扩大,中国人与“老外”结婚登记也是常见的现象。如何和老外结婚登记和准备什么资料成为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其实与外国人结婚的程序也不算很复杂,只有准备相关的资料便可以。
结婚登记必须要走法定的程序,与外国人结婚登记跟与内陆人结婚登记完全一样。
与外国结婚登记同样是要到当地民政部门,不过需要了解登记的两种情形: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非自愿的;
已有配偶的;
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当知道男女双方可以登记后,需要准备一下资料:
1、中国公民须持有:
本人户籍证明;
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公安机关签发的,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经本国外交部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与外国人结婚在登记和准备资料上一般不会存在什么困难,不过与外国人结婚需要注意一些婚前财产问题,户籍问题等,建议可以事前咨询一下涉外结婚专业的律师。